一场发生在2015年的晋江厂房火灾,不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更引发了一场跨越十年的漫长诉讼。在此期间,一家具有环保设计资质的公司及其五名股东,因被认定与火灾承责方存在“出借资质”、“恶意减资”等关联,被判承担连带赔偿高达千万的损失,随后陷入漫长的司法困境。他们声称,这完全是一起源于事实认定错误、证据采信不公的“连环错判”。
核心争议:设计资质为何被认定为施工资质?
根据泉州蓝健公司方提供的信息,2015年7月,晋江蓝健公司与鸿顺公司签订了环保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争议的核心在于,签约方泉州蓝健公司仅持有环保工程专项设计备案资质,其备案范围明确限于废水、废气的设计,不具备任何建筑施工资质。晋江市生态环境局与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相关官方答复,均证实了该公司从未取得建筑施工资质。
然而,据称,在审判过程中,法院仅凭其《环境污染治理资质备案表》,强行认定其“出借资质”给晋江蓝健公司承接工程,并进而援引《建筑法》第六十六条(通常适用于建筑企业“借用资质”的情形),判决泉州蓝健公司及其股东需对火灾事故造成的巨额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申诉方认为,此判决从根本上混淆了“设计”与“施工”的法律界限。


诉讼疑点:非合同主体何以担责,造假证据何以采信?
申诉材料揭示了案件的几大疑点:
1、合同主体存疑:泉州蓝健公司并非火灾所涉合同的签约方,未在该合同上盖章,亦未参与施工和收取任何工程款。但其与股东却被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被追究了连带责任。值得注意的是,申诉方指出,同案其他施工人员因非合同主体而被判无责,形成了“同案不同判”的局面。
2、损失评估证据被指造假:火灾后的损失公估报告是确定赔偿金额的关键证据。申诉方声称:首份公估报告由鸿顺公司单方面委托,未通知施工方到场。后续法院采信的“海丝公估报告”,被指在现场已灭失的情况下,几乎照搬前份报告数据,涉嫌严重造假。关键质疑点包括:索赔的设备财物数量远超厂房实际容积;部分设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在开具发票前已吊销;更有2022年调取的鸿顺公司税务报表显示,其2015年报资产总额比公估报告主张的索赔额少了约1300万元。
3、“恶意减资”定性被驳:泉州蓝健公司于2018年进行了减资。申诉方强调,减资发生时,本案一审尚未判决,债务尚不确定,减资程序合法,并非为了逃避本不存在的“债务”。然而法院将其认定为“恶意减资”,并据此追究股东责任。

十年后果:人生遭重创,司法救济途径穷尽
漫长的官司带来了毁灭性的后果。据申诉人描述,泉州蓝健公司被迫停业,资产清零。五名当事人全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工资、养老金、银行账户被长期强制划扣;其中一位曾获评市级劳模、优秀党员的股东,因“失信”身份蒙上污点;家庭生活也濒临破碎。申诉方估计,直接与间接经济损失已超过2000万元。
尤为令人关注的是,申诉人称他们已走完所有法定司法救济程序,包括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再审,乃至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但申诉请求均被驳回。法律的大门似乎已对他们全部关闭。

公开质问:十年冤案背后,公正是否缺席?
以一系列沉重的质问,向社会各界发出呼吁:“无资质可借,为何硬判出借资质?非合同主体,为何被强行追责?公估数据明显造假,为何法院全盘采信?是事实不清、能力不足?还是故意错判、利益输送、渎职枉法?真相不能被掩盖,正义不能被拖延!”
申诉人恳请上级法院、纪委监委和检察机关能够介入,彻查此案审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纠正这桩“十年冤案”。他们呼吁媒体的关注和公众的审视,希望“让这场十年冤案,早日水落石出、正义归位”。
此案不仅关乎五个家庭的命运,更引发了公众对司法认定逻辑、证据审查标准以及司法纠错机制效力的深层思考。公平正义,是法治社会的基石,也是所有公民心中最朴素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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