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来,杭州马女士持有完整证据,为自己遇到的法律服务纠纷、医美受损、部分相关部门履职问题艰难维权。她先后前往浙江各地司法、信访、税务、人社等部门百余次,13次到向北京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至今仍未得到妥善回应及解决。今天,马女士以实名自述,讲述自己四年的维权经历,希望得到社会的关注及上级相关部门重视,还自己公道。


一、四年维权遇阻:涉律所人员合作引发多项纠纷
马女士的维权始于与浙江越人律师事务所主任方某华、假释人员何某渊的相关纠纷,二人被指涉及服务欺诈、合同争议、材料存疑、诉讼争议等问题,方某华还被举报存在税务、社保等方面的违规嫌疑。
1. 何某渊曾因相关欺诈案件获刑,属于假释人员,无律师执业资格,方某华知晓其情况,仍让其以律所商务专员身份工作。
2. 方某华被指伪造劳动合同、工资流水,为何某渊挂靠社保,涉嫌违规获取社保相关待遇。
3. 方某华被指提供律所合同、账户等,让何某渊以律师名义与马女士签订服务合同,收取35000元费用,还牵连马女士产生约70万元经济损失。
二、杭州上城公安分局:依据存疑材料未予立案,新证据提交后未重新处理
2023年11月,马女士向上城公安分局报案相关纠纷,分局依据相关方提供的材料,于11月23日作出不予立案决定。
马女士申请复议、复核及检察监督,均维持原决定。2026年1月,马女士从温州司法部门获取200多页完整材料,可证实相关问题,但上城分局仍以已作出决定为由,未重新立案。
三、杭州及浙江司法部门:材料存疑情况下,仍认定相关行为合规
马女士反映,律所存在文书替换、签名伪造等情况,杭州律协、司法局、浙江省司法厅未予认定违规: 1. 2022年9月签订的服务合同,2023年4月才交付,律所当场将何某渊名字更换为律师丁某涛,补盖骑缝章称是原始合同。
2. 授权委托书中的律师陈某,执业机构并非浙江越人(杭州)律所,服务监督卡签名也非本人签署。 3. 马女士向杭州律协投诉,得到合规回复;杭州市司法局复查维持结论;浙江省司法厅以不影响权利义务为由,驳回行政复议。
四、杭州执法监督部门:未履行层级监督职责
杭州市司法局在掌握相关材料存疑的情况下,仍认定合规,存在争议。而杭州市行政执法监督部门,未对此开展监督,未纠正相关问题。
五、杭州拱墅公安分局:借款纠纷报案,证据充分仍未立案
马女士还遇到借款争议,王某某伪造借款凭证,涉及金额2万元。马女士提交证据报案,警方核实实际收款人为王某某丈夫叶某高,仍作出不予立案决定。
马女士表示,王某某2019年曾有伤人行为,也未被依法处理。
六、杭州西湖公安分局:医美受害线索,未予受理刑事报案
2019年4月,马女士在杭州加颜医疗美容诊所做下巴假体手术,花费79517元。诊所未告知医生无美容资质、假体未依法注册,术后马女士下巴红肿溃烂、组织受损,长期治疗承受痛苦。
西湖区市场监管局查实诊所使用未注册三类医疗器械,涉嫌违法,两次将线索移送西湖公安分局,均被退回;马女士以欺诈、销售不合规器材报案,警方未受理,仅建议民事诉讼。
七、杭州市公安局:复核未细致核查,未纠正原有结论
杭州市公安局复核上城分局不予立案决定时,未核实材料真实性、笔录合规性,草率维持原决定;马女士后续补充完整证据,市局仍未重新处理。
八、温州税务、人社及政府部门:举报未立案调查,未履行监管责任
1. 2023年10月,马女士实名举报方某华及律所税务、发票问题,证据充分,温州市税务局未立案调查,认定合规。
2. 方某华被指伪造材料挂靠社保,鹿城区人社局也认定合规。
九、四年奔走身心俱疲,维权之路困难重重
四年间,马女士多次往返相关各级部门反映情况。医美损害导致面部无法恢复,治疗花费超百万元,还出现严重心理问题。即便证据充分,合法维权仍处处受阻。
十、马女士实名恳请:上级部门督办,全面核查相关问题
马女士承诺:上述反映内容均有完整证据支持,愿对真实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恳请社会各界关注马女士的遭遇,并恳请上级相关部门能介入调查,让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理应得到保障,以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