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开的处罚信息来看,执法部门对公司的违规运营行为处罚标准存在显著差异。陕西骞腾公司在面对同样的违规运营情况时,或处以 1000 元至 3000 元不等的罚款;或单次罚款金额高达 4 万至 10 万元。这种从低到高达 10 万元处罚的巨大落差,使得当事人质疑处罚并非严格依据法律条款执行,而是存在执法人员主观裁量权过大的问题。
据当事人透露,不同执法人员组合在处罚标准上也呈现出明显的不一致性。例如,执法人员(雪某)等二人的处罚金额跨度从 1500 元到 8 万元不等;(李某)等二人的处罚标准涵盖零元警告至 8 万元罚款;(贾某跃)等二人的处罚金额则在 1000 元到 10 万元之间波动 。这种 “同案不同罚” 的现象,被当事人认为是执法部门 “看人下菜”,存在人情执法的嫌疑。
面对这样的处罚结果,陕西骞腾公司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权。截至 2025 年 3 月底,已累计向靖边县法院提起 39 起诉讼案件。在这些案件中,部分案件经历了复杂的审理过程,有的一审败诉后二审胜诉,有的案件则在二审维持原判,还有部分案件被上诉至陕西省高院,出现发回重审或执法部门撤诉的情况。
榆林市中级法院二审,期间出现了法院推翻自身生效裁决的情况,使得案件走向更加扑朔迷离。这种司法裁判的变化,不仅让当事人对司法公正性产生疑问,也引发了社会公众对执法、司法过程中是否存在权力干预的广泛关注。
目前,这些客运公司仍在等待部分案件的最终裁定结果,这场围绕执法处罚公平性、司法裁判公正性的争议仍在持续。对于涉事客运公司而言,他们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获得公平的裁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对于执法部门等,如何回应这些质疑,确保执法、司法过程的公开、公正、透明,也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供稿:陕西骞腾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