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群众反映的问题如下:
一、一九九二年,长庆油田入驻靖边县进行油气勘探开发工作,征用了该县王家庙村第一村民小组仅部分村民的大量农耕地,而征地款却被该小组全体群众平均分配,造成了被征地村民长期短缺土地,甚至一些村民没有土地可耕的实际情况。
为解决失地村民的问题,一九九二年五月二十九日,由原榆林地委工作组、会同该县六套班长领导及王家庙第一村民小组30多名村民代表参会商定,由县政府为该村失地群众新开发500亩耕地。对新开发耕地可能造成农民粮食收入相对减少的情况,会议决定;从当年起,五年内按王家庙村粮食收入最高产量的村组计算,所缺粮食,由该县(原)新农村乡政府负责,在返销粮补供,供粮品种和价格按返销粮有关政策执行。并决定从一九九二年起,减免该村被征用土地的农业税和粮食定购任务。此次会议精神记载于靖边县土地管理局“靖土发(1992)11号”文件。

尽管是地、县、乡三级政府的专题会议对失地农民的承诺,但问题仍拖了十年也未向失地村民落实到位。
二00二年六月二十三日,原张家畔镇党委书记高立茂再次主持召开“关于处理一九九二年长庆前指征用王家庙村一组土地遗漏问题的协调会”。镇党委副书记薛国华以及该村支书王锦万、村主任吉文英等一组村民代表就该小组被征用土地问题再次协商达成协议。
此会议再次决定:
1、造地工程仍由靖边县井灌办按有关政策规定为王家庙村开发500耕地,所开发土地的分配办法;可根据各村被征地数量进行分配。并明确;由县政府出资30万元,按被征地数量,在该村瓦窑沙划拨300亩土地,为王家庙村一组开发粮副基地。所划拨土地的分配,由王家庙村一组村民协商解决。
2、县政府在安排划拨300亩土地的基础上、并考虑给王家庙一组从一九九二年以来的青苗补偿费10万元,不足部分由一组自己解决。
3、有关该村被征地群众的增补问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在广泛征求村民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由镇政府协助王家庙村一组具体负责解决问题。
二00二年十月二十一日,张家畔镇政府,向县政府专题申请报告,希望尽快拨款30万元,彻底解决王家庙村第一村民小组一九九二年被征地群众的遗漏问题。
至此,十年前向群众承诺的土地开发问题总算是得以解决,但是,被征地群众的缺地找补问题,至今三十年已过去却仍未得到合理的补偿解决。致使一些失地村民至今仍奔走在上访和诉讼的途中。
二、一九八二年国家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时,第一村民小组42户村民(172)人。按当时政策获得146.32亩林地,后因该县城市建设扩展需要,该林地又被政府征用,此次征地政府采取了4/6分成的方式,“即政府征用农民的土地不给农民付分文征地款,而是将所征用土地由政府负责转换为国有建设用地后,60%的土地由政府无偿开发建设使用,40%的土地返还村民自己开发建设使用。
因此,第一村民小组42户村民在此次征地中,获得政府返还58.528亩建设用地的开发所有权。然而,王家庙村委领导伙同政府相关部门个别领导及村民小组长张禄,在未经全体村民授权同意的前提下,擅自将该小组成员共同享有的58.528亩建设用地,涉嫌违法与《陕西省世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并通过串标方式操控土地交易。从双方所签订的合作协议第二条明显约定;甲方(村委会)配合乙方(世首公司)促成在该合作土地的招拍挂过程中,优先取得该地块的使用权。并承诺,乙方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88%全额返还乙方。由乙方支配使用。
更让村民难以接受的是,村民共同所有的两块土地与两家开发商合作,而两家开发商的合作却相差特别大,一家为村民的返还房面积为500平方米,而另一家却为村民的返还面积仅有210平方米。同样是一个村民小组,并且是同一地段的小区,如此差别,让村民怎么能接受这明显不公平的待遇?

三、村务不公开透明,王家庙村一组小组长张禄,在村支部和街办领导张步东等人袒护包庇下,从不把村民放在眼里;村民曾经多次向街道办张步东和县政府相关部门实名举报、反映村组长张禄和村会计刘和平涉嫌违法违纪问题,而街办张步东等领导长期懒政不作为,对村组长和村会计的违法违纪问题恶意袒护包庇;王家庙村委书记王锦仁连任十余年更是在张家畔街道办已成立的“审计部门”走马观花的纵容下多次实施涉嫌利益交换的行为。
从2012年起、至2023年6月前,王家庙村第一村民小组应收入717100元,2012年前结余186748元,合计为903848元。以上两笔钱存什么地方?所产生的利息至今未记入收入账,有挪用贪污之嫌。更为明显的是,从2023年7月份至今,村小组的财务收入账混乱。村民推选出代表希望核实小组账务情况,张禄、王锦仁等人只是单方要求村民在总账上签字,却始终不提供明细情况,此举让村民更加怀疑村财务存疑。
街办书记张步东,村民组长张禄,村会计刘和平三人,身为党员干部,村民群众的负责人,本应时刻联系群众,兢兢业业为村民群众服务,不应该对群众实名举报反映的问题相互袒护包庇,希望靖边县纪检监察部门对群众实名举报反映的问题,依法依纪严格查处,还群众一个水落石出公平公正。
对于王家庙村委书记王锦仁,希望靖边县及县级以上审计部门能够在专业有审计资质专家们的予以调查,务必出具审计报告,帮助王家庙村彻查王锦仁与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的利益往来,保护王家庙村村民的合法权益,解决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解决村务问题,避免亡羊补牢的局面。

四、2012年至2016年,未经村民选举程序,村干部等人擅自决定给村里50岁以上的村民缴纳合作医疗及养老保险,但16年后却以资金不足为由不再给50岁以上人员缴纳,以公谋私;甚至60余位村里干部享受单位缴纳保险的同时,还享受着村里的双重社会保险待遇;白斌等村民1992年受益分走土地出队后却仍然能享受到保险待遇
首先,未经民主程序擅自做出处置村民集体财产的决定。2012年,王家庙村一组组长张禄、王家庙村委书记王锦仁等人擅自决定给50岁以上村民缴纳养老保险及合作医疗,其中2013年开支36070元,2014年开支19600元,2015年开支50400元,2016年19600元,2016年41800元,直到2017年却突然以资金不足为由不再给到达50岁的村民缴纳,该“特定期间”的养老保险及合作医疗的缴纳属于严重的不合理行为,村干部具有极大的过错。
其次,在这5年期间,大约干部60余人享受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等权益的前提下,因为年龄而双重享受村里缴纳的保险待遇,应该退回的保险金额则不知所踪。更有甚者,在1992年土地问题中受益的白斌等部分村民,享受过不平等的分地而出队后,却享受着村里缴纳的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
这场闹剧究竟是为了满足基层群众集体的利益还是为了迎合某些少数人的需求不得而知,但其确实造成了王家庙村一组村民本就因历史问题而不平衡的境地更加不平衡。
五、靖边县张家畔街道党工委书记高涛与王家庙村委书记王锦仁面对群众诉求不仅不作为,反而助纣为虐,损害村民利益;牛振贵等村民不顾村民集体利益,于村委会和乡政府狼狈为奸
在滥用职权,与世首公司串通招投标的村委会及所谓的村民代表中,王家庙村委书记王锦仁负有最大的责任,之后威胁逼迫村民撤诉的人中王锦仁更是首当其冲,不仅以村民“历史问题”相要挟,更是多次电话骚扰威胁。作为村委书记的王锦仁身为中共党员,不作为事小,还在光天化日之下辱骂群众,在社会上引起公愤。王家人以其人多势众,在靖边随心所欲,无有任何合法修建手续,几栋商业大楼拔地而起,可谓是靖边的一霸!
此外,村民牛振贵等人采用砖头圈地等方式霸占集体大约30亩土地多年,未经其他村民同意,擅自将集体土地租给他人使用,同时提供洗车服务谋取利益。经一组村民举报后,村委会及乡政府等人反而助纣为虐,意图对牛振贵等人进行补偿。基于同一时间发生的事情,牛振贵等部分在村民集体案件中撤诉的原因与乡政府张步东、村书记王锦仁给予补偿之间的关联性不免令人怀疑。牛振贵等人占地的行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应当立即立案调查,核实后予以处理。
同时,在村民案件中撤诉的部分村民效仿村书记王锦仁多年以来强占村集体土地栽树的行为,要求县政府大量补偿栽树款,县政府、村委会同样意图予以大量补偿。
就上述村民群众面临的一系列问题,王家庙村一组村民多次向靖边县张家畔街道党委书记高涛反映,其均不闻不问,不仅历史问题30多年仍未解决,而且如今2025年妨碍诉讼的事件依然发生,难道要纵容如今法治社会下的司法公正在这些“官员”的控制下也将成为“历史问题”?
除了以上种种,靖边县张家畔街道王家庙村一组村民的利益还遭受了更多的侵犯,亟需各位广大社会人士的关注与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