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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弹幕人”黑灰产全链条揭秘
2025-11-21 来源: 法治周末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出全国首张“职业弹幕人”罚单。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文章提到:“职业弹幕人”是指通过操控虚假账号或者雇佣网络水军,在直播、短视频等互动场景中批量发布预设话术评论,虚构产品功效、用户评价或交易数据,以达到欺骗或者误导消费者、制造虚假流量目的的黑灰产从业者。其行为本质是通过技术手段伪造市场反馈,干扰正常商业竞争秩序,是传统货架电商刷单炒信在直播电商领域的变种。

中国政法大学疑难案件中心高级研究员孙宜前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职业弹幕人”刷好评、控评、刷单的行为,本质上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可能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

直播间雇佣“职业弹幕人”被处罚

“职业弹幕人”正在用批量刷评制造消费陷阱。

据央视报道,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此前调查发现,在某平台一直播间里,带货主播销售了一款198元两盒的“燃咔果冻”,带货主播虽然没有直接宣称其具有“减肥功效”,但下方却弹出不少弹幕,反馈吃了果冻后瘦身效果显著。

直播间反馈果冻瘦身效果好的弹幕层出不穷。账号为“健×××”的“消费者”称:“还好有你家果冻,已瘦10斤。”还有账号发弹幕称:“吃了中药还能瘦,无敌了。”

由于弹幕里的“消费者”反馈效果好,消费者纷纷下单。

然而,这些看似真实的反馈却藏着猫腻——有相同账号的“消费者”频繁发送弹幕,反复强调减肥效果,但其前后反馈的内容却自相矛盾。一个账号为“二×××”的“消费者”先是发弹幕表示:轻轻松松掉了35斤。过一会儿又发弹幕说:不饿不动,瘦了16.6(斤)。不仅如此,显示为不同账号的“消费者”,发送的弹幕内容竟然一模一样。账号为“二×××”的用户称:不饿不动搞了16.6(斤)了。过了一会儿,显示为“鸿×××”的账号,发来了同样的反馈,内容一字不差。

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四级主办陆楠表示,他们在调查中发现了这一直播间里的如下异常行为:一是,同一条弹幕有不同用户在反复发送;二是,同一个用户可能会反复发一些前后矛盾的弹幕内容,比如,一会称自己是新疆的,买了很管用,一会称自己是上海的。通过这些行为,监管部门发现该直播间疑似雇佣了“职业弹幕人”在直播间发送相关的弹幕话术。

执法人员通过技术手段调查发现,该直播间涉嫌购买第三方服务,批量发送虚假弹幕,其雇佣的这些没有使用过产品却利用操控虚假账号刷屏的团伙,就是“职业弹幕人”。他们在直播、短视频等互动场景中批量发布事先写好的弹幕评论,虚构产品功效、用户评价,制造虚假流量。

通过进一步调查,市场监管人员发现,这款“燃咔果冻”只是一款普通食品,没有保健食品的蓝帽子标志,也没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根本不具备减肥功效。

在市场监管人员导出的一场直播的所有弹幕里,其中有大量重复发送的虚假弹幕内容:“8单瘦28斤”被反复发送了26次,“不饿不动瘦16.6(斤)”被发送24次。

陆楠介绍称,“职业弹幕人”的话术分为两类:一类是催单类,让用户赶紧下单,营造大家都在下单的氛围。还有一类是好评类,比如,刷一些“我哺乳期吃了也减肥了”“我喝酒、吃夜宵照样能瘦”类似话术,给大家造成误解,让大家来购买。

据市场监管人员透露,在一场时长约十二小时的带货直播中,水军利用其控制的几十个手机账号发送虚假弹幕,单个账号发送虚假弹幕频次达50条至300条之多,一场直播中虚假弹幕的总量可达1000余条,占弹幕总数的近七成。

最终,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雇佣“职业弹幕人”的这家公司给予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虚假弹幕”黑灰色产业链调查

当记者在不同社交平台输入“刷单”“控评”“水军”等关键词时,各平台均会出现警示或提醒。然而当使用“S蛋”“鱼塘”这类行业黑话进行检索时,却能发现大量隐蔽的招募信息——这些网络水军组织正通过加密暗号,在暗处批量招募兼职人员和对接主播,继而转到私域平台发布刷单任务,形成了一条隐秘的灰色产业链。

记者以“新中式女装老板”的身份咨询该类服务,刚说明来意,对方便直截了当地抛出核心问题:“你是要‘互动’还是‘人气’?”随后,对方细致拆解了两项服务的具体内容:所谓“互动”,是组织专门的观众配合主播的直播节奏,在公屏上实时发布好评、抛出预设好的问题,用密集的发言撑起直播间的“热闹氛围”;而“人气”则聚焦于直播间的在线人数体量,还细分为“上榜”和“不上榜”两种形式,上榜观众能在直播间的人气榜上显示姓名与头像,每个直播间的上榜名额最多仅限200个,其余未上榜的观众则仅显示头像,甚至部分不会在页面上呈现。对方还特别强调,“互动”服务有最低10位观众的起步要求,“人气”服务则需至少50位观众才能启动。

为了摸清具体报价,记者进一步明确需求:“如果直播时长3小时,需要30位观众全程参与互动,再搭配100位上榜人气观众和100位不上榜人气观众,总共要多少钱?”

对方听完后快速核算,给出了清晰的报价明细:“互动”费用35元,“人气”上榜费用150元,“人气”不上榜费用60元,三项服务合计245元。其紧接着解释了计费逻辑:参与“互动”的观众按1.5元/人/小时收费,“人气”上榜观众每位0.5元/小时,“人气”不上榜观众则按0.2元/人/小时计费,算下来刚好是这个总价。

谈及互动效果,对方信誓旦旦地保证:“30位互动观众会轮流上阵发言,每分钟能发1到2条消息,绝对不会让直播间冷场!要是主播喊‘想要的扣1’,所有参与互动的人会齐刷刷地发‘1’,场面特别热闹。”

至于发言内容,对方表示都是贴合直播场景的正常好评或提问,还主动提出“可以给你话术模板”,话音刚落便发来一份包含400多句话术的文档,里面既有“身高165CM,体重100斤,推荐一下穿什么码”“想要一件显瘦的,麻烦推荐一下”这类贴合购物场景的咨询话术,也有“上次买的,回来好评了”“买了,比店里便宜太多了,老板大气”这类直白的夸赞话术。

“我找的大多是通用话术,没法精确到你直播间上架的每一款单品,但应付日常互动完全够用。”对方补充道。

当记者带着疑惑追问“能不能找到这么多真实在线的观众”时,对方语气中满是自信,甚至带着一丝炫耀:“你放心,我这边有机房支撑,别说你要的这点人数,就算你想要‘人气’十万+,我也能给你办到!”

聊着聊着,对方话锋一转,神秘地说:“对了,要是想让效果更逼真,还能选‘卡单’服务,不过这是另外的价格。”所谓“卡单”其实是刷单的变种玩法——针对主播正在讲解的单品,安排专门的人进行真实付费下单,商家需要报销商品的实际价格,而操作“卡单”的人每完成一单就能赚到10元报酬。

“只要有观众下单,真正的消费者看到别人都在买,自然会被勾起购买欲。”对方还透露了规避风险的小技巧,“我会给你提供下单的名单,在下单名字后面加些符号或者表情,发货时发空包或者塞点小饰品、小贴纸之类的小东西就行。”

为了探寻这条产业链的下游生态,记者又切换身份,以想兼职做“看播员”的名义联系上了一位名叫王悦(化名)的“运营官”——据介绍,“运营官”的角色既是对接商家和主播的中间桥梁,也是管理看播员的负责人。

王悦告诉记者,他们背后有一支遍布全国各地的万人兼职团队,“只要你会打字、会截图,能听从客服的安排完成任务就行,没什么复杂的门槛”。她还主动发来多张工资发放截图佐证,每看播一小时就能赚到2元至3元不等的报酬。

当记者询问如何入职时,王悦话锋一转:“入职前需要参加简单培训才能接任务,而且得交99元/月的会员费。”记者算了一笔账,即便按照最高时薪3元计算,想要赚回这99元的会员费,也得连续看播33个小时才能回本。

批量发送虚假弹幕或需承担多重法律责任

《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兰台(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红梅向记者表示,批量发送虚假弹幕这种行为也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如下规定: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徐红梅说,组织刷单炒信、提供“虚假弹幕”服务的团队,其负责人可能要承担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如果组织刷单行为属于“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的,需要与进行虚假宣传的经营者一起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组织刷单的经营者还可能被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一定金额的罚款。同时,可以纳入信用管理档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影响企业及个人信用。此外,这种行为可能涉嫌虚假广告罪。

“对于购买水军服务进行虚假宣传的商家,需要对受误导的消费者承担赔偿责任。对于这类商家,监管部门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甚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虚假广告罪的,可能会面临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涉嫌单位犯罪的,还可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徐红梅说。

通过“S蛋”“鱼塘”等暗语,“职业弹幕人”在平台形成了招募、培训、派单、支付的完整产业链。孙宜前认为,追究此类隐蔽、分散的违法主体的法律责任,主要难点在于:首先,其主体身份难以锁定,违法团队通过暗语在非公开平台(如小众社交群、私密聊天软件)沟通;其次,各环节分散在不同主体、不同平台,且各环节证据难以串联形成完整证据链,责任划分难以明确;此外,跨区域监管难度大,违法主体可能分布在不同省市,甚至涉及跨境,需跨区域协调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存在管辖权争议、信息共享不畅、执法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增加监管成本和效率难度。

孙宜前表示,平台方对于其站内出现的暗语引流、灰产交易以及大规模异常数据(如弹幕),具有主动监测、识别与处置、报告与配合、制定规则的义务。

孙宜前建议,平台建立专门的监测机制,对站内弹幕、评价、聊天内容等进行实时监测,尤其是针对“暗语引流”的关键词(如“S蛋”“鱼塘”)、异常数据(如短期内大量相似弹幕、评价、同一IP账号集中操作)进行识别,及时发现违法线索;对监测发现的灰产交易信息,应立即采取屏蔽、删除、断开链接等处置措施。若确认是水军操作,应下架虚假内容、限制违规账号功能(如禁言、封号),并保存相关数据以备监管部门查询;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在24小时内向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报告;制定明确的网络内容管理规则,明确禁止刷评、控评、暗语引流等行为,公开投诉举报渠道,建立违规账号黑名单制度,对多次违规的主体采取永久封禁等严厉措施。

记者 吕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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